各办事处、办公室、中心,各社区、村,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乐成镇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八年五月二十日
乐成镇迎接国家三类城市
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学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迎接2008年省语委对我镇的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特制订本方案。
一、检查评估的目的
实现初步普及普通话,基本消除交际中的方言隔阂,受过中等或中等以上教育的公民具备普通话应用能力并在必要场所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全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教学语言,校园语言,成为全镇各行业的主要工作用语和服务用语。镇机关、镇属各队、站、所工作人员及商业、邮电、文化、交通运输、旅游、银行、保险、医院等服务性行业的从业人员,普通话要达到三级水平。实现汉子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出版物、影视屏幕和计算机用字规范,党政机关、学校带头使用规范汉子,公共场所标牌、指示牌、宣传牌和广告文字规范、字形完整,手书招牌凡使用繁体字的须在显著位置配置规范字牌。
二、检查评估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评估内容:普及普通话、社会用字管理。
(二)评估的范围:评估的范围是全镇范围的有关单位、学校、公共服务行业等。
(三)评估检查方式
评估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由评估团以定点和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受检单位,具体规定如下:
1、党机关单位:两位单位随机抽取。
2、学校:随机抽查幼儿园、小学、普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各一所。
3、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随机抽查一条繁华街道,一家大型商场,一个长途汽车站,一所综合性医院或银行、邮局,一家影剧院或体育馆、博物馆、公园;随机检查街名牌、公共设施标志牌、交通指示牌各三处。
三、迎接检查评估的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部署工作阶段(4月1日—5月10日)
1、学习和宣传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活动。各有关单位和办事处、社区,要自觉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浙江省《实施办法》和《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若干意见》(浙语[2007]1号)精神,多渠道、多形式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本单位工作人员和社区居民了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基本精神,了解达标内容,增强迎接检查的意识,自觉配合完成达标工作。
2、指导我镇申报“温州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学校做好创建工作,并做好申报省“浙江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指导工作。
3、在“乐成宣传工作”增设“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评估”专栏,开展迎评宣传、工作指导、经验交流活动。
(二)自查整改阶段(5月11日—7月5日)
1、召开全镇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动员大会,部署迎评工作。
2、各社区成立迎评领导小组,制订迎评工作方案,确定迎评工作联络员。
3、邀请乐清市语委办领导及有关专家作社会用字规范专题讲座和迎评工作专题培训,各社区联络员和迎评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4、组织调研组对各社区用字和推普现状进行专项调查,掌握规范用语用字现状。
5、完成各社区社会用字检查和整改。由镇语委办牵头组织社会用字普查,对不规范用字现状做好记录,并拍摄留存,整理后会同工商、民政、质量技术监督、市政园林局等有关管理部门,发出整改通知。
6、镇语委办制定下发《乐成镇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自测表》。
7、各社区开展自查自评、填写《自测表》,撰写《自评报告》,搜集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材料,并形成合帐。并于7月1日前将《自评报告》及《自测表》报送镇语委办。
(三)评估督查阶段(7月6日—8月31日)
1、组织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单位检查。分组对有关单位、社区、学校、公共服务行业等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反馈检查评估意见。同时,各受检查狐疑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针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整改,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水平。
2、邀请乐清市语委专家组对我镇进行预测评估。镇语委办起草全镇语言文字工作情况自评检查。做好预评估的后勤和协调工作。预评估结束后,镇语委办及时汇总整理、通报评估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各有关单位制订整改方案。
(四)整改提高阶段(9月1日—10月11日)
1、召开迎评工作再动员大会,总结评估督查阶段工作,表彰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单位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布置整改提高阶段任务。
2、指导各社区、学校等单位对照评估实测表,针对乐清市语委预评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查漏补缺,进一步修改完善《自评报告》和各类台帐。
3、完成镇语委综合管理工作各类资料的汇总和整理。
4、组织普通话水平没有达标 迎评单位相关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力争相关人员的普通话全部达标。5、镇语委办组织有关人员再次对出入我镇的主要干道、各社区主要街道分组进行全面排查。
(五)接受评估阶段(10月12日—11月上旬)
1、召开各社区、学校等单位负责人会议,总结整改提高阶段工作,布置评估阶段具体任务。
2、编撰专题汇报材料。
3、安排好评估工作日程表。
4、做好公务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是认真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基本措施。实现语言文字规范化,对发展我镇文化事业,提高社区居民综合素质,树立城镇好形象,加强三个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建立目标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
(二)全面推进,突出重点,不断提高。要以机关单位、学校、社区、主要公共服务行业等为重点,立足于经常性管理工作。加大对重点单位语言文字工作力度,提高重点领域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其带头作用、榜样作用和窗口作用,全面带动和影响全社会,不断推进全镇语言文字工作。
(三)协调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是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各有关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工作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协调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把语言文字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检查评估。
二00八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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