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乐成镇委 乐成镇人民政府
关于农民素质工程的实施意见
各办公室、办事处、事业站,各村: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进一步提高我镇农民的整体素质,培养一大批适应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新型农民。根据省、温州市、乐清市要求,结合我镇实际,镇党委、政府决定实施农民素质工程。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突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民素质培育培训工作,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为实现农民增效、农民增收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
(二) 目标任务。通过实施农民素质工程,构筑一个比较完备的农民素质教育培训体系,设立面向农民、形式灵活多样、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实用性的教育培训项目,为农民提供培训学习机会,全面提高 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用5年时间培训5000名农民,力争有2500名农民拿到各种这个念书,有1500名农民经过培训后转移到二、三产就业。
二、培训对象和内容
(一) 培训对象。包括本镇农村劳动力,农村党员、干部。重点做好青年农民、被征地农民、下山移民、转产转业渔民专业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培训人员采取资源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培训人员的报名登记和组织推荐工作由镇各办事处和农办负责。
(二) 培训内容。根据新形式下农业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工业化、城市化对农村劳务输出人员知识、技能的要求,以实际、实效、实用为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重点做好以下5个方面的培训;
1、 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对农村党员、干部开展教育培训,增强他们的管理能力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由镇组织办负责,镇党(政)校配合。
2、 本镇企业用工培训。针对本镇企业劳动用工需求,开展订单培训,计划培训1000人,由镇工业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1) 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内容包括就业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岗位职业知识及技能、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等。
(2) 对民营企业在职人员开展岗位培训,使之成为合格劳动者。
3、 农业实用技术培训。计划培训500人,由镇农技站负责。
(1)“绿化证书”培训。开展农学、蔬菜、水果、花卉、茶叶、畜牧、水产养殖、农(水)产品加工,农机推广与维修,以及新品种、新技术引试示范等培训,以镇、合作组织为单位进行培训。
(2)农业经营管理培训。面向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大户、示范户,围绕产前、产中、产后三大环节开展经常性的培训活动,内容包括企业经营管理、标准化生产、市场营销及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基地的建设、申报等。
4、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培训1000人,由镇工业经济发展办公室和社事务办公室负责。
开展短期适应性就业培训、职业岗位技能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与特殊工种的“双证制”培训,提供电工、车工焊工、钳工、自来水工、家用电器维修工、汽车摩托车维修工、架子工、钢筋工、混凝土工、爆破工、建筑施工、锅炉操作工、推销员、酒店客房服务员、家政服务员、保育员、文字录入员、导源、美容美发等工种的技术培训。
5、 预备劳动力培训。计划培训1500人,由镇教办负责。
(1) 文化知识培训。组织青年农民参加文化补习,提高文化知识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青年参加市农广校、广播电视大学开设的成人高中、大中专等学历证书教育。
(2) 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为重点,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法律、法规、农村政策及公民道德等,重点抓好农民的诚信教育。
三、培训机构与形式
(一) 培训机构。建立镇培训基地,整合镇成人教育学校,农技站、经济发展事务所等资源,设立农民素质培训基地。各企事业单位、劳务中介组织、合作组织等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农民素质培训,力争成为农民素质培训的主阵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订农民素质培训基地评价标准体系,认真开展培训基地的资格认定,支持重点培训基地加强配套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民办培训机构,逐步形成一个覆盖面广、布局合理、设施完备、专业齐全的培训网络。
加强农民素质培训的师资队伍建设,要从镇专业人员、企业和技术推广部门聘请既有理论水平又有实践经验的专家担任教师。对拟聘用的教师要进行培训考试,考试合格的发给农民素质培训教师资格证书。要加强与省、温州市、乐清市有关部门及大专院校的联系,通过聘请专家、教授等途径,增强师资力量,提高师资质量。
(二) 培训形式。坚持灵活多样、广开渠道的原则,既可以搞课堂培训,也可以搞田间培训;即可以搞技术咨询,也可以做现场指导;可以搞参观考察,也可以搞座谈讨论;还可以通过观看记录片等形式自学。采取自学、函授、上课、观摩、实习等形式进行培训。要坚持统一考试制度,由牵头单位组织考试,经考试合格的,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四、工作要求
实施农民素质工程,要按照“订单培训、政府买单、企业参与、服务配套、完善基地”的要求,逐步形成农民素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
(一) 建立和完善“政府推动、企业参与”的培训机构。开展农民就业意愿和培训意愿调查,科学制定规划,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农民素质工程的深入持久实施。具体做到“四个结合”:即培训与市场需求想结合,根据市场用工需求,重点抓好特色职业技能培训:培训与用工单位相结合,加强与用工企业的联系,争取用工订单,扎扎实实开展订单培训;培训与深化农村改革想结合,深化劳动就业制度改革,破除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的政策性、体制性障碍,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善待农民工,使他们在城市化进程中拥有平等就业的机会,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帮助解决外出劳动力子女教育,老人赡养、土地流转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培训 农业农村建设相结合,促进培训下乡,把培训农民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欠发达地区奔小康、文明百村行动、创建学习型村镇等工作结合起来。
(二) 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多方筹集”的投入机制。按照财政拨一点、乡镇出一点、联系部门帮一点、培训机构让一点、个人付一点的方法,解决农民素质教育培训的经费问题,加大对农民素质教育培训的投入力度,2004年镇财政安排20万元用于实施农民素质工程,镇政府要拓宽筹资渠道,积极筹集农民素质教育培训经费,鼓励更多的农民参加教育培训。制订科学的经费管理方法,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利用原经费渠道;企业用工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短期适应性就业培训,根据人均培训价格和取得合格证书人数直接想培训机构核拨培训经费,培训机构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职业岗位技能证书培训、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给予资金补助,个人缴纳差额部分;参加学历证书学习的,在取得学历证书当年,凭证书和发票按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凡是被征地农民、转产转业渔民、残疾人,以及第一次参加培训的农民优先安排培训。
(三) 建立与完善“先培训后输出,以培训促输出”的转移机制。培训机构要将培训与转移结合起来,为农民提供培训、转移一体化服务;各组织单位要把转移能力作为选择培训机构的重要条件之一,以推进经过培训的农民尽快向二、三产业转移,对当年培训转移达到一定规模的培训单位和中介组织给予奖励。
五、组织实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加强对农民素质工程的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农民素质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明确分管领导与职能科室,狠抓落实。
(二) 积极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载体,开辟专栏或专版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宣传的导向作用来引导农民参加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以召开座谈会、印发宣传手册等形式,面对面地向农民宣传有关优惠政策,激励农民参加培训;抓好对重点培训机构的宣传,不断扩大影响力,形成有序的竞争机制。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为推进农民素质工程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 强化监督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督促指导,检查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保证培训经费的及时到位,各职能科室要将工作进度按季度上报镇农民素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