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台风等自然灾害农业恢复生产救灾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办事处,有关村,种、养殖户:
今年我镇受13号台风“韦帕”和16号“罗莎”的严重影响,农林牧渔业生产遭受重大损失。为帮助有关种养业大户度过难关,尽快开展灾后自救,促进冬种和渔业生产,现将农林牧渔业恢复生产救灾补助经费共31万元(根据乐财农[2007]241号文件,其中农林牧业13万元,水产养殖18万元)下达给你们。资金全部通过“一折通”发放,尚未办理“一折通”的大户要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交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统一收取后一起上报。
具体见附件:
附件1:乐成镇台风损失农业补助资金名单
附件2:乐成镇台风损失畜牧补助资金名单
附件3:乐成镇台风损失水产补助资金名单
二00七年十二月七日